据澎湃新闻报道,2023年12月,因在网上发视频反映儿子学校校服存在质量问题(质疑标注成分与质地不符、有甲醛等有毒物质等),甘肃庆阳市宁县36岁男子邓建国在校服厂商报案后,被宁县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大队以寻衅滋事行政拘留七天。
被执行拘留后,邓建国精神抑郁,妻子受不了他的变化,双方于2024年1月离婚,两个孩子由女方抚养。
因在网上举报儿子学校校服质量问题,邓建国被以寻衅滋事拘留7天。澎湃新闻 谢寅宗 摄
邓建国提起行政诉讼,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宁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违法,认定事实证据不足,依法应予以撤销。鉴于案涉拘留决定已经执行完毕,无撤销的必要,但警方要承担7天拘留的国家赔偿3237.08元。
如今尘埃落定,再看这起行政处罚案件,的确太不应该。公民正常监督,既不是诽谤,也不是寻衅滋事——所谓诽谤,是不顾事实,无中生有,颠倒是非,故意损害他人名誉或者商誉。
邓建国举报校服质量问题,也并非“无事生非”。校服的确存在一定的问题:春秋季校服的标签标注为100%聚酯纤维,但检测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