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年前,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一对恋人去镇政府民政办领结婚证,被要求缴纳200元钱购买一份社会养老保险。现在这对夫妻都老了,却发现当初斥“巨资”购买的“养老保险”并不存在。
2025年8月21日,60岁的当事人粟培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最近他联系长宁县民政局,该局工作人员明确告诉他“养老保险”无法兑现,但可以退回当初购买保险时缴纳的200元本金,粟培拒绝了。
8月21日,长宁县梅洞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确认,粟培是有那么一个“红本本”,但当时并没有养老系统,现在唯一的解决方式就是退还当年的200元保险金。
澎湃新闻注意到,民政部1992年1月3日发布了一份《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方案对当时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情况作了规定,而粟培结婚时购买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在该背景下产生。
不过,据四川绵阳多位退休民政干部称,当年保险制初立,民政部门的确推出过一些保险,但从未将保险与领结婚证捆绑,更未强制推行过。而且当年由基层民政部门推出的这些保险,有的后来被清退,有的与社保合并了。长宁县粟培这样一直到应该领取养老金的时候都还未解决的情况,他们也是第一次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