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案件当事人杨徐邱处获悉,按照法定程序,云南省高院即将对他此前递交的国家赔偿申请书依法作出决定。22日,杨徐邱处反馈称,因案情复杂,云南省高院对他的申请将延期作出决定。
杨徐邱生活照
77岁的杨徐邱向澎湃新闻介绍,他向云南省高院提出了1911万元的索赔诉求,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302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908万余元、住房一套、今后医疗及保养余生身体费用500万元等。今年6月22日,云南省高院认为其国家赔偿申请符合立案条件,已决定受理。
澎湃新闻此前曾报道,1993年3月25日晚,云南省永平县曲硐乡坡脚村四社村民李某某在其家堂屋内被杀害。永平县公安局经过三个多月侦查后未锁定犯罪嫌疑人,在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次日(1993年7月3日)对杨徐邱采取收容审查,同年11月9日以犯强奸、故意杀人罪被永平县检察院决定逮捕。
杨徐邱犯故意杀人、强奸罪一案经永平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大理州检察院提起公诉,大理州中院于1994年4月28日作出(1994)大中刑初字第4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