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元江男子高光华发朋友圈称“造成重大舆情李局长被免职”,元江县公安局认定该行为属于“诽谤”,最终给予高光华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
1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高光华的代理律师张具堆处获悉,高光华不服该处罚,已向元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被申请人元江县公安局所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并申请被申请人支付国家赔偿金1902.0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所发微信截图
29岁的元江男子高光华,是元江县一公司的车辆冲货统计稽查员。9月1日,高光华获悉元江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某某被免职,遂发布了一条朋友圈进行评价。他称,因“打卡”的事,“造成重大舆情李局长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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