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蒲和芳在举报四川省通江县有人倒卖残疾证的过程中,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通江县公安局刑拘。2年后,该局对其作撤案处理,蒲和芳随即申请国家赔偿,并获通江县公安局受理。但蒲和芳没有获得国家赔偿,辖区派出所所长却以个人名义转来的2.3万元。
9月16日,向蒲和芳转款2.3万元的四川省通江县公安局诺江派出所所长岳明向澎湃新闻证实,蒲和芳的国家赔偿申请没有通过,原因是不符合申请条件。“因为他不止已经被撤销案件所涉的那些事情”岳明说。不过,岳明未否认他向蒲和芳转款2.3万元的事情,但未解释为何要转这笔钱给蒲和芳。他说,具体情况需要记者去他所在的派出所里了解。
蒲和芳的国家赔偿申请没有通过为何没有进行告知?该笔2.3万元款项是个人支付还是公款支付?截至发稿前,诺江派出所尚未作出回应。
9月16日,通江县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回应蒲和芳表示,希望他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方式解决。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后,应该撤销的依法撤销,符合国家赔偿的依法赔偿。
残疾人购买残疾证后公开举报
蒲和芳是一名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三级。其在《国家赔偿申请书》中介绍,2020年5月29日,他在通江县西门阳光小区广场上花3200元买了一本真的二级残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