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8月18日消息,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曝光了公募基金行业又一桩“老鼠仓”案。
8月18日,天津证监局公布了对基金经理李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经查明,李丹在接近两年时间里趋同买入金额达3311.97万元,最终被处以60万元罚款。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此次涉事的李丹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国寿安保基金”)前基金经理李丹的相关信息高度一致。对此,国寿安保基金对红星资本局回应称,该名前员工所涉及到行政处罚的相关事项,系其个人行为。
指示他人下单
趋同交易3300余万还亏了
据天津证监局披露,当事人李丹,女,1982年10月出生,住址为北京市海淀区。
2013年12月9日,李丹入职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8日,李丹担任某基金的基金经理,负责该基金具体投资运作,知悉该基金投资决策情况、交易情况、持仓情况等未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