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刘晓博
最近一段时间,国家在税收方面连出新政,一些措施被老百姓理解为“看空税”。
比如今年以来,一些在境外炒股的受益者接到了税务部门电话,或者被约谈,要求按照收益的20%缴纳个税,有人还被征收了数十万元的滞纳金。
7月末,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或之后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这些税,都被坊间理解为“看空税”。
这不无道理。
想想看,一些投资者不走投资A股,而是把资金转到海外投资美股等,这其实就是在看空A股。
按照外汇管理规定,居民每年5万美元换汇额度只能用来消费,不能用来在海外投资。如果你仍然是中国公民,用内地资金到海外股市投资,本身就不太合法。
现在没有追究“不当使用外汇”的责任,只征收个税,已经算比较宽松了。
而且,对公民海外收入征税是国际惯例,世界主要国家(地区)共建了CRS(共同申报准则)这种国际合作机制,你在海外在资金、投资、收益情况都可以被国内税务部门看到。
对公民海外投资收益征税,可以减少资金外流,对国内股市、楼市、经济均构成利好。
对新发行的国债、地方债利息征收增值税,只涉及机构,基本不涉及个人。这为什么也被理解为“看空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