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8月19日消息,“阿嬷手作”诉“邓氏阿嬷手作”之争有了一审判决。
8月19日,阿嬷手作方的代理律师告诉红星资本局,一审判决为: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广州旺客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原广州阿嬷手作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旺客运营”)赔偿原告广西手作幸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阿嬷手作母公司,下称“手作幸村”)65万元。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一份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于近日发布的《关于第71058259号“邓氏阿嬷手作”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显示,经裁定,处于争议之中的71058259号“邓氏阿嬷手作”商标目前仅在“动物寄养”服务上予以维持,在其余服务上予以无效宣告。
8月19日,旺客运营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旺客运营是邓氏阿嬷手作的运营主体,后续将提起上诉。
资料配图 图据视觉中国
一审:邓氏阿嬷手作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8月18日晚,阿嬷手作方的代理律师提供的一份民事判决书表明:原告手作幸村与被告旺客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