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土地收储、“清欠”等用途后,今年8月,财政部进一步明确地方债可支持存量PPP项目。
作者 | 余纪昕
编辑 | 周炎炎
在规模扩容的同时,近年来地方专项债的创新用途也在持续拓展。从2015年置换隐性债务、2017年转向项目建设为主,到2019年允许部分领域用作项目资本金,2020年新增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2024年新增支持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和保障房,2025年进一步拓展至“化解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及“出资政府投资基金”,现阶段地方专项债用途表现出愈发明显的多元化灵活化特征。
在此期间,专项债管理机制的优化也为地方因地制宜开展资金分配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土壤”。2024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新规,通过“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灵活拓宽了专项债的使用范围,并且政策效果已初步显现——多地在新债务限额分配中重点向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率高的地区倾斜,正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专项债使用过程中也不免存在个别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