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八个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其中影响较大的是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案件的被告主体为北京京东(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汽广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以下共同称“京东养车”),法院生效判决京东养车因商业诋毁与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该判决为市场内经营者之间的竞争行为边界提供了明确的司法指引,具有典型意义。
途虎养车与京东养车之间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始于2023年9月,当时,京东养车以“震虎价”为宣传核心标语,并以此展开了一系列诋毁式营销活动。2024年1月,途虎养车正式起诉京东养车不正当竞争,诉讼持续了将近两年。
2025年7月21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就上述案件作出终审判决,法院认定“京东养车实施了商业诋毁以及虚假宣传行为,不仅构成不正当竞争,且使消费者在特